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2年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2    浏览次数:3

 

浙科发成〔2012〕54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我厅与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实行以奖代补的意见>的通知》(浙科发外〔2005〕214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2011年6月30日前正式签约,已列入统计,运行良好,尚未获得过以奖代补的创新载体。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2012年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表》及《2012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见附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2.省内共建单位与省外单位的共建协议书;

  3.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的博士、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省内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为便于统筹兼顾,各市限报5家,义乌市2家,由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汇总排序后上报。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限报1家。

  请各市、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审核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厅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张李春,电话:0571-87055371,传真:0571-87054080,E-mail:zhanglichun@zjinfo.gov.cn

 

  附件:1.2012年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表

  附件:2.2012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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