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函

发布日期:2013-10-28    浏览次数:4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2013年第三季度,经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东方中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95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为软件企业;茂源高等院校资产管理自助平台软件[简称:资产管理自助平台]V1.0等1026个产品(其中进口软件产品4个)符合软件产品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富士通Global Store POS收银软件V1.0(延续)等57个产品符合软件产品延续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延续登记。请帮助落实相关政策。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 1.2013年7月份上海市认定软件企业名单]

[附件: 2.2013年8月份上海市认定软件企业名单]

[附件: 3.2013年9月份上海市认定软件企业名单]

[附件: 4.2013年7月份上海市登记软件产品名单]

[附件: 5.2013年8月份上海市登记软件产品名单]

[附件: 6.2013年9月份上海市登记软件产品名单]

[附件: 7.2013年第三季度上海市延续登记软件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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