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公路局等五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8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拟定的《天津市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3日

天津市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市市政公路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确保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现就本市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部分公路收费站因车流量大、排队缴费而导致拥堵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假日出行、度假旅游的通行效率,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要求,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提高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进一步加快发展城镇郊区游、农家乐等旅游业,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社会和谐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时间及范围

  (一)免费时间。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2012年国庆节假期免费通行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二)免费范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行驶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高速公路均按《通知》要求免费通行。

  三、工作要求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

  (一)切实加强收费站管理。

  1.针对可能出现的车辆短时间内涌入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部分省界收费站出口高峰时段相对集中等情况,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应急保畅管理规定,提前做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应急处置预案,并于2012年9月20日前向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2.要提前在收费站出入口处适当位置设置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有效引导站区车流。同时,增加疏导人员,确保收费站区通行秩序良好。

  3.在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以及省界收费站需设立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并根据流量变化情况对专用通道数量及时进行调整。

  4.为做好相关车辆信息管理工作,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仍采取入口发放IC通行卡、出口收取IC通行卡的方式。当流量相对集中时,可采取复式发收卡、站区出入口车道相互借用等有效措施,确保通行效率。

  5.做好京津冀区域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使用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的沟通协调,抓紧调整完善ETC收费系统,确保7座及以下的ETC小型客车免费快速通行ETC专用车道。

  6.为确保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有效落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提前做好收费软件的调整完善,并做好对所属各收费站收费、监控、通讯、电力等系统的检修工作,保障各类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二)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做好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站前电子显示屏、路上可变情报板以及广播、手机短信、咨询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有效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减小收费站及主线通行压力。对于预计达到或超过2个小时的道路阻断信息,要按照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填报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管段路政部门,经核实后由管段路政部门上报市高速公路路网指挥中心。

  (三)切实加强服务设施管理。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9〕31号)要求,积极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服务区及其设施干净卫生、安全有序、方便实用、服务温馨。要确保设施功能完好、油料供应充足、车辆维修便捷、应急措施有力、环境整洁有序,并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卫生场所、加油站点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监管工作,保障车辆出行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公路、发展改革、财政、监察以及纠风等相关部门要根据《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市市政公路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公司领导要带班上岗、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做好宣传,正确引导。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社会关注度高。要通过天津政务网,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公路局等政府部门的网站,以及各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该项政策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内容。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或设立公示牌对免费政策进行公示公开;制作政策宣传单,提前在全市各收费站向往来车辆进行发放。

  (三)加强执法,保证畅通。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制定工作方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大路政执法力度,配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疏导交通,维护站区通行秩序。同时要加大对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的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损坏高速公路设施的行为。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市高速公路路网指挥中心要加强值守,对路网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或道路阻断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汇总上报,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路网中心下达的相关指令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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