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已于2011年5月23日受理了广东深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沈晶莹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登记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现根据利害关系人提出的申请,本局决定对该许可申请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1年6月15日下午15时。
二、地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三楼)
三、听证主持人及记录人员:李小玲(主持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企业注册科干部),张琳琳(记录员,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科干部)、邓华琴(记录员,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企业注册科干部)。
四、听证参加人员:
(一)行政许可审查人:黄晟、陈劲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企业注册科干部)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广东深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利害关系人:郭俊山、叶成泰、广东保利投资有限公司
请参加人员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出席。
五、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
(一)委托他人(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二)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在2011年6月10日前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在2011年6月10日前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局决定是否延期。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李小玲 联系电话:87512350、87512560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 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