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实施办法》,结合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进展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启动2012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注册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具有实施项目的制度、人员和资金保障,承诺在试点期内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
(二)企业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专利实施项目占据企业发展重要地位,项目核心专利技术权利稳定、权属清晰;
(三)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专利实施项目属于我市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项目核心专利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
(四)自2012年9月30日起,专利权质押贷款有效期在半年以上,且质押的专利为所申报项目的核心专利。
二、 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申报书》,相应位置加盖申报单位及区县知识产权局公章、负责人签字;
(二)《专利运用试点企业工作方案》;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四)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银行放款凭证的复印件;
(五)贷款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专利创造性、新颖性的专利检索(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均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报“材料1、2”电子件至邮箱zhoubeibei@tjipo.gov.cn
三、 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并于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附件:1.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申报书
2.专利运用试点企业工作方案
2012年9月28日
联系人:周蓓蓓
电话及传真:23039861 23039860
Email:zhoubeibei@tjipo.gov.cn
地址:高新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F
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