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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筹建天津市油井管工程企业重点实验室等31个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0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科委批准筹建天津市油井管工程企业重点实验室等31个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一年。建设期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认定为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各筹建企业重点实验室要按照《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与要求,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验条件建设,凝练实验室研究方向,瞄准引领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进一步加强协同创新, 努力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开展企业与高校、企业与研究院所等深度合作,以更实的举措、更高的标准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

  筹建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要重视和支持筹建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面向行业开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重要研发平台。

  各联合共建单位要与筹建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产学研结合,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技术提升、成果转化等方面全面合作,共同促进相关领域产业升级,推动实验室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

  附件:2012年批准筹建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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