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推荐的“国家级生态乡镇、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1-06-08    浏览次数:1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公布韶关等市的10个拟推荐的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拟推荐的“国家级生态村”名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168日至2011614日。 

  二、公示期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拟推荐乡镇、村环保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087535843,(02087531752(传真)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

  邮  编:510032

  电子邮箱:zhouying@gdepb.gov.cn

三、拟推荐的国家级生态乡镇、村名单

(一)拟推荐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1、韶关市始兴县顿岗镇

2、韶关市始兴县沈所镇

3、东莞市大朗镇

4、东莞市长安镇

5、东莞市樟木头镇

6、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7、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8、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9、湛江市徐闻县南山镇

10、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

 

(二)拟推荐国家级生态村名单

1、广州市海珠区仑头村

2、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

3、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广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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