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 〔2016〕268 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周活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文件的精神,2016年北京科技周活动(以下简称“科技周”)将于5月14日至21日与全国科技活动周同步举办,主题是“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深入开展科技周活动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展示重大科技创新成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围绕科技周主题,针对社会关切的食品安全、空气质量、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周活动,推动落实各项工作。
二、发挥科普资源优势,面向基层,确保实效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加强与中央在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联系,争取中央单位的支持。组织动员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等科学使者,深入基层开展科普活动。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科普资源优势,发挥全国和本市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好科技周期间的科普活动,让更多的市民参与科技周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创新科普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讲求实效、办出特色。重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科普传播功能,充分利用信息化传播手段,以多种传播渠道广泛吸引公众参与。
科普基地要围绕科技周主题,结合场馆特点,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科研机构和大学在科技周期间要向社会开放科研实验设施,讲解相关科技知识,让公众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感受科技创新的魅力;科普示范社区、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奖补社区、创新型科普社区、“六型”社区等社区要充分发挥科普设施作用,面向社区居民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组织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科技周活动,不断提高科技周活动水平。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安全
请各区县政府组织成立本区县的科技周领导机构,制定区县科技周总体方案,本着安全、勤俭、务实、高效的原则,组织举办相应主题活动。要高度重视科技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规定,积极做好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主办承办单位要严格制定活动应急预案,确保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加强科技周活动的宣传工作
请各新闻媒体做好科技周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提供活动信息和情况,广泛宣传科技周成效。
五、认真做好本届科技周活动总结工作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本届科技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于2016年6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和相关图片、声像资料等报送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玲丽 汤乐明
联系电话:66157059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109室
邮政编码:100195
E-mail:kejizhou2016@sina.com
附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pdf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