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2    浏览次数:2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经我局研究决定,市编委批复,在我局成立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其机构编制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机构编制

  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为我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级规格相当处级。人员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编制来源,从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划转5名,另由市增拨10名。

  二、主要职责

  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检测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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