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5    浏览次数:4

粤发改资环〔2011412

 

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试点 通知

抄送:省府办公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17印发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