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第四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31    浏览次数:4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第四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商办产函【2012】199 号)精神,2012 年,商务部、科技部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开展新一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认定工作。为做好我省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一)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先进环保。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成电路、平板显示、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

  (三)生物产业:生物医药和生物医学工程。

  2(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航空、智能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高速列车及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五)新能源产业: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高效太阳能发电和热利用新组件、海上风电。

  (六)新材料产业: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车。

  二、申报条件申请创新基地的主体可以依托具有产业聚集优势的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或地市及以下行政辖区,应具备《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商产发〔2010〕29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创新基地认定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所在地区或核心企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成长性及后发优势,已经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并进入量产阶段,形成一定的出口规模或具备出口潜力。

  (二)申报单位所在地区产业集聚度高,有若干家龙头企业和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申报单位所在地区具有完善的产业上下游配套设施,配备现代物流体系和电子商务

 关于申报第四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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