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各区农委,各市属龙头企业:
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化、资本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根据《2016年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京政农发〔2016〕5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市级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
3.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材料
(一)龙头企业“百企联百社”对接工程
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订单采购形式,需提供企业与合作社签订的订单合同、订单支出票据复印件、支付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2.投资入股形式,需提供企业与合作社投资合作协议书(合同),企业出款、合作社收款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捐助捐赠形式,需出具合作社收款(物)凭证,出款凭证、物资发票、收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龙头企业“菜篮子”保障建设工程
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菜篮子”项目,需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证明。包括厂房、生产线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委托合同,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凭证等。银行贷款合同、放款凭证、银行结息单复印件,银行结息汇总表并加盖公章。银行结息单必须为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新发生的。
2.平台项目,需提供市农业担保公司或市龙头企业互助公社提供的平台项目证明,银行贷款合同、放款凭证、银行结息单复印件,银行结息汇总表并加盖公章。银行结息单必须为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新发生的。
(三)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仓储能力提升工程
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片,合作社登记证书、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互联网 现代农业”建设工程
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以下材料:
1.农业物联网建设,需提供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三品一标”证书的复印件;项目申报书;购买物联网设备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设备安装前后的对比照片。
2.一村一品一电商建设,需提供APP制作运营合同、费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电子商务应用,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合作社登记证书复印件、网络平台提供的新对接证明材料、“三品一标”证书、平台服务费用票据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要客观编制申报材料,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各区农委要认真做好本区项目征集工作,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征集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3.请各区农委、市属龙头企业于2016年6月3日(星期五)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附电子版)报送至市农委产业发展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百企联百社”对接项目申报表
2.“菜篮子”保障建设项目申报表
3.合作社建设项目申报表
4.互联网 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联系人:张宇、林然;联系电话:83979153、83979150;电子邮箱:chanyechu@bjn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