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部要求和安排,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领域专项的视频答辩工作将于5月10日正式开始,整体持续一个月作用。各专项具体答辩时间安排以科技部通知为准,其他具体事宜如下:
1.原则上每个项目视频评审时间控制45分钟,其中汇报15分钟,质询答辩30分钟。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2.每个项目的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请答辩人携带答辩PPT汇报文件,提前45分钟到达答辩地点候评,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3.因意外造成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电话音频系统继续答辩,答辩时间不做调整。
4.视频答辩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中关村软件园3号楼A座3层1343。
5.联系人、联系方式:
(1)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
阿丽、康兆华 82585150(5190)、13911983933
(2)北京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郑文杰 66174185
北京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