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委)、义乌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
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70号,见http://www.innocom.gov.cn/信息通告栏),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2011、2012和2013年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申报企业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2.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
3.不存在不良信用等问题。
二、申报数量
各市按不超过当地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的2%进行初选排序后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各市科技局初审后出具的推荐申报函和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式各两份(要求以网上申报系统生成PDF文件打印为准,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同时提交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下载填报工具生成。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将所有申报材料于8月22日前集中报送至我厅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新处 万娟秀 陈夙
电话:0571-87054023 87054024
Email:826961942@qq.com
附件: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各市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