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函
京政农函〔2016〕13号
郊区各区人民政府:
为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质量,规范全市成果检查验收程序、内容和方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
验收办法(试行)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