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和能源委),有关中央在黔企业、省属企业:
为引导和扶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582号)要求,我省将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认真按照发改办高技〔2012〕582号文件(见附件)有关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项目,并提供相关推荐材料。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区域内的项目推荐工作,将初审后的项目按要求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直有关部门和三大基地、中央在黔企业将项目资料直接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申报时间
请各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材料一式5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242室)。
可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gzjxw.gov.cn)下载附件。
联 系 人:陈 明 胡灿华
联系电话:0851-6812648、682044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582号).doc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