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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养老领域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浏览次数:3

  为强化首都“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发挥科技支撑对养老产(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提高老年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水平,现征集科技储备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应对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服务民生重大需求的服务能力具有显著作用。项目申报方向具体见《养老领域储备项目申报方向说明》(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类型:
  项目申报类型是指,在养老领域支持方向下,申报项目应聚焦的范围及实施阶段。(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项目申报应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单位共同申报。
  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承担2项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申报经费要求
  申请财政科技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1/2。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格式及要点参考附件2,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近两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现金流量表)、企业纳税证明(提供地方国税局出具的纳税人信息查询结果,附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对各自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4.合作实施项目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均须加盖公章)。
  5.项目牵头单位为高校、中科院下属院所、市属科研院所等牵头申报的,由其科技管理部门出具项目推荐意见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5:00。请申报单位(部门)将书面申报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及电子版(刻光盘,含附件)按时送达北京市科委社会发展处,不接受快递、信件等寄送方式,过时概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纳入储备范围:
  纳入北京市市政府重点工作或重点工程;
  在国家级和市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转化落地;
  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产业基地或工程示范的项目;
  在津冀地区内转化落地,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项目。
  2.自2016年7月1日起,将对材料完整性及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受理。
  3.保密项目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齐智
  联系电话:64841457-833、66153392

  

  附件:
  1.养老领域储备项目申报方向说明.doc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养老领域储备项目建议书.doc

  社会发展处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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