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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城市交通领域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首都“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深化实施《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发挥科技支撑对城市交通发展的引领作用,围绕城市交通建设、运行、服务和治理需求,聚焦城市交通(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物联网化、智能化水平提高,进一步打造高效、便利、绿色的城市交通体系。现启动征集城市交通领域科技储备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项目应符合《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有关工作范畴或者对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服务民生重大需求的服务能力具有显著作用。项目申报方向具体见《城市交通领域储备项目申报方向说明》(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类型
  项目申报类型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领域支持方向下,申报项目应聚焦的范围及实施阶段。(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项目申报应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单位共同申报。
  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承担2项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申报经费要求
  项目申请财政科技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1/3。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及要点参考附件2,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近两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现金流量表)、企业纳税证明(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提供地方国税局出具的纳税人信息查询结果,附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即可,不必提供缴税原始单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对各自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4.合作实施项目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均须加盖公章)
  5.项目牵头单位为高校、中科院下属院所、市属科研院所等牵头申报的,由其科技管理部门出具项目推荐意见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请申报单位(部门)将书面申报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及U盘拷贝电子版(含附件),送达北京市科委社会发展处。
  五、其他事项
  1.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纳入储备范围:
  纳入北京市市政府重点工作或重点工程;
  在国家级和市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转化落地;
  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产业基地或工程示范的项目;
  在津冀地区内转化落地,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带动北京经济产业发展或生态效益提升的项目。
  2.自申报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将对材料完整性及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受理。
  3.保密项目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丽媛、贺域
  联系电话:66153450、64841457-831


  附件:
  1.城市交通领域储备项目征集方向说明.doc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交通领域储备项目建议书.doc

  社会发展处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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