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提高排污权交易基准价

发布日期:2012-10-16    浏览次数:2

  河北省近日提高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试行价格,其中二氧化硫由每吨2000元提高至3000元,化学需氧量由每吨2500元提高至4000元。

  同时,河北省试行氮氧化物、氨氮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每吨氮氧化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试行价格为4000元,每吨氨氮交易基准价试行价格为8000元。

  河北省规定,氮氧化物、氨氮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格为交易底价,市场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基准价,交易基准价试行一年。

  据介绍,2011年5月,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截至目前,河北省本级共完成排污权交易11笔,交易二氧化硫1946.71吨、化学需氧量94.19吨。

  “河北省将稳步推进市级排污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并择机在全省铺开交易。”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说,将在重点减排行业或列入试点范围的秦皇岛、唐山、沧州3个市的典型县(市、区)域,先行启动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