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高函〔2012〕53号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工业高新技术领域2013年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福州、泉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交通、先进制造、材料、信息、先进能源技术、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等7个工业高新技术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详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HTTP://www.most.gov.cn)。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和上述7个技术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科技部有关规定,工业高新技术领域2013年度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以下简称备选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进行征集。我省除厦门市及厦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备选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
二、各企业申报备选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归口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为避免同一项目重复推荐,福州、泉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荐项目分别由福州市科技局、泉州市科技局汇总推荐,科技局在推荐项目清单备注栏中标明;省(部)属科研单位申报备选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高等院校申报备选项目由本校审查推荐。各推荐单位不限推荐名额,我厅将按照科技部推荐限额,对经各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择优向科技部推荐。
此次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项目组织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流程: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科技部相关领域的项目征集指南,严格按项目征集指南中规定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组织申报。
2、各申报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简介(含申报类别、项目名称、主要研发内容、合作单位等)用电子邮件发送我厅高新处和推荐单位,以便管理部门掌握申报动态。
3、各申报单位按项目征集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可从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暂不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书打印一式5份(联同电子版)报送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初步审查。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材料由推荐单位于4月20日前汇总上报(含电子版)至省科技厅高新处。省科技厅于5月1日前进行预审,择优推荐。
4、列入择优推荐的项目清单我厅将通知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一式3份(2份报科技部高新司,1份省科技厅留档),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送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于5月16日前送达省科技厅。
四、申报要求:
1、鼓励我省申报单位向国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单位或行业协会引进科研成果和科研团队并联合申报,我厅将予以优先推荐。
2、未经推荐单位推荐及在申报截止日后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送达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1207室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邮编350003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 刘璐雯、郑焕安
联系电话:0591-87881686、87883286
E-mail: zhengha@fjkjt.gov.cn、1471387721@qq.com
附:
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省科技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突出国家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导向,重点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任务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以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为核心,攻克前沿核心技术,抢占战略制高点;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生长点。863计划选择信息技术等10个高技术领域作为发展重点。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的任务部署,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重点解决战略性、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科技问题。支撑计划重点支持能源等11个领域的研发与应用示范。
2013年863计划和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征集指南将于近期在科技部门户网站按领域逐步发布,具体推荐征集要求将在领域指南结束后统一发布。请根据征集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并按要求填报项目(课题)推荐书(项目申请书格式可从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
备选项目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将于4月下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各推荐主体报送正式文件。为避免集中申报受理造成拥堵,2013年项目(课题)申报采用按领域分期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段安排:
1)交通、先进制造、材料、信息、先进能源技术、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为2012年5月1日8:00至5月15日17:00;
2)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海洋、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领域为2012年5月6日8:00至5月20日17:00;
3)农业领域为2012年5月11日8:00至5月25日17:00;
4)北京地区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请于网上申报截止后一周内报送相关受理单位,京外推荐单位10日内报送。
科技部计划司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