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北京市 » 科委 » 正文

关于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3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人员报送申报材料的要求:

  1、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或《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电子版附后),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十二份;

  2、答辩论文一式三份;

  3、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发表论文只需复印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

  5、报送电子版材料要求: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或《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答辩论文(可为word或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夹形式随纸质材料同时报送,或提前发送至zrkx_skw@163.com,压缩文件夹和邮件名称统一按以下格式命名:姓名-高级(中级)-申报专业(例如:XXX-高级-生物医药,XXX-中级-电子信息)。

  “申报专业”参考范围为:生物医药、环境工程、软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分析化学、材料学、天文学、古生物、辐照技术、农业等。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报送时间:8月1日至8月5日(每天9:30-17:00)。

  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市科委110会议室

  联系电话:82000780 66153440

  联系人:霍霈 宋韵寒 唐爱雯

  根据《关于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京人专技发〔2013〕300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调整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6年7月12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