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3    浏览次数:2
皖经信软件函〔2015〕1363号

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蚌埠等市经信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了国家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5〕745号),我省合肥市智慧书城信息消费平台建设及示范推广、城市污水处理智能化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聋易通等3个项目,芜湖市生鲜冷链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乐游网•旅赞、智能一体化电商产业园平台等3个项目,马鞍山市“徽淘”淘马鞍山农村服务站、东华•全国村镇银行金融云计算服务应用平台等2个项目,安庆市《开心家园OL》线上线下、“互联网 桐城塑料包装产业”采销一体化项目等2个项目,全省共10个项目入选。
  为进一步做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经验总结和推广,推进信息消费示范市(县、区)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于今年12月中旬召开国家信息消费试点总结会,根据《关于报送国家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工信软函〔2015〕173号)工作部署,请各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经信委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入选项目企业做好经验总结和展览资料准备,并统一汇总后于11月20日(周五)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服务业处)。
  联系人:软件服务业处 李云颀,联系电话:0551-62871761(兼传真),邮箱:ah62871780@163.com,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邮编:23000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5〕745号)
     2.《关于报送国家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工信软函〔2015〕173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1. 工信厅信软函〔2015〕745号.pdf
2. 工信软函〔2015〕17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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