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融资性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业务监管质量和效率,提升行政监管的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全省担保机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4年底,全省所有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流程都要纳入信息化监管系统管理,提高业务操作规范,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各级监管部门能够通过监管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及时掌握担保经营和担保行业发展情况。

  二、系统建设方案

  经向社会公开甄选,并组织专家对多个系统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审筛选结果,选定南京万汇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融资性担保行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信息化综合监管系统。

  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综合信息化综合监管系统由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和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组成,两个子系统拥有各自独立的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其中,监管信息系统是“浙江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在线监管系统”的升级版,功能更加完善、便捷,帮助各级监管部门更加全面地掌握当地担保机构的经营情况;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帮助担保机构实现对业务流程的优化管理,便捷、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资料,方便获取和查询监管、行业、业务信息,与监管部门在线互动等。

  三、系统建设费用

  监管信息系统由我委统一购置;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一次性软件购置费用为1.2万元/套,经协商,在推广期内(2014年12月31日前)购买软件可享受优惠价0.4万元/套。开发单位在推广期内免费将业务管理系统提供给各担保机构试用。

  四、监管工作要求

  1、鼓励担保机构全省统一使用的业务监管信息系统,也可自行选购其他业务管理系统。如担保机构未使用业务监管系统或使用其他业务监管系统,必须按照我委统一的监管要求,登录监管信息系统,手动填报所有数据。

  2、已使用其他业务系统的担保机构,如需换用配套的业务管理系统的,我委将统一安排软件开发单位提供数据移植服务。

  3、监管信息系统将于9月份正式上线。各市、县主管部门要组织担保公司认真填报公司基本信息、2013年年报数据以及补报2014年1-9月份数据,并负责做好数据的催报和审核工作。从10月份开始,新版担保行业综合信息系统试运行,为期三个月,试运行期间原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照常进行。

  五、其他事项

  1、2015年开始,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换证将以监管系统报送数据为依据,不再要求担保机构报送其他纸质材料;担保机构新设、变更事项及省级担保风险补助项目申报等均需在新上线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

  2、请各县经信部门统计需要安装业务系统的担保机构名单,填写《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需求统计表》,报所在市经信委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3、为保证数据的安全与运行质量,担保机构可以自行采购服务器硬件,也可以委托开发单位代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从优。

  4、安装实施、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联系。

  省经信委企业融资处:徐顺爱,0571-87055250;易小翔,0571-87055248。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邓懿萱,0571-85158385,dengyx@zjjxw.gov.cn;王国勇,0571-85170273。

  南京万汇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倪国亮,13770761163,025-84823960、8482399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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