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宣传贯彻环境教育条例 提升全民环境意识

发布日期:2012-11-06    浏览次数:2

  《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天津市是我国第二个立法实施环境教育的省市。为了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法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提高市民环境素养,10月31日上午,天津市在长虹公园举行启动仪式,拉开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序幕,现场进行低碳巡展和环保咨询活动,向行人和游客发放宣传材料。同时,10月31日天津市环保部门还组织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的12个大学生环保社团和60名社区环保市民监督员及志愿者,深入市中心的12个街道、10个工地,开展环保课堂进社区、进工地活动,为社区市民和工地管理人员宣传讲解《条例》,传授环保低碳节能知识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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