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电子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9    浏览次数:1

装备〔2012〕172号

各州市工信委,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为了做好云南省“倍增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各州、市工信委根据《2012年度“倍增计划”项目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领域,精心组织筛选申报项目。申报“倍增计划”项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政策导向,促进结构调整升级、推动“两化融合”。申报的项目符合《2012年度“倍增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的项目由技术、产品或系统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开发单位”)和技术、产品或系统应用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联合体中,确定一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企业法人。

  (三)申报的项目技术先进,项目成果能够在用户单位实现应用,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四)申报的项目在云南省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五)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

  二、   申报材料要求

  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项目指南》、《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见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一)开发单位与用户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合作协议;

  (二)“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

  (三)能够说明项目技术和产业化能力、项目应用效果以及后续推广应用前景的有关材料。

  (四)项目可行性报告有关附表的内容,提供牵头单位的材料即可。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所有申报项目要同时报送纸质稿(按《“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附件2)的要求编制)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稿(存储介质为U盘或光盘)一份,两稿主体内容应完全一致,逾期递交的或未按照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为确保安全,凡邮寄项目申报材料的,应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送达。

  四、申报程序

  请有关州、市工信委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审核汇总后,上报我委;省属企业(集团)向我委直报。

  五、材料审查

  我委将根据各州、市工信委及有关企业上报的项目,围绕工业发展和“两化”融合进行项目筛选,并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对纸质稿的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并排序,连同正式文件统一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2012年4月13日下午17:30前(两稿同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六、   问题解答及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向我委装备工业

  处咨询。

  联系人:刘蓉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3515549

  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

  邮编:650011

  邮箱:yngxzb@163.com

 

  附件下载:

  1.2012年度“倍增计划”项目指南及说明

  2.“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指南及说明

  一、项目指南

  1、民爆行业移动生产装备动态信息监控系统推广应用

  2、离散型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共性技术支持和公共服务平台

  3、高频、场控IGBT器件及装置在电机节能领域应用示范

  4、高精度、高灵敏智能传感器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应用示范

  5、三维数字化集成系统在社区管理领域应用示范

  6、高效率OLED照明产品在大型活动场所中的应用示范

  二、项目说明

  1、民爆行业移动生产装备动态信息监控系统推广应用

  基于安全可靠的电子信息技术和产品,为民爆行业移动生产方式开发车载动态监控系统,包括生产经营信息动态采集系统、生产经营信息监控系统和安全生产保障系统,涵盖原材料采集、民爆产品生产、基于北斗卫星的车辆定位及行驶记录等关键信息,推动用户单位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示范应用。通过项目实施和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民爆行业移动生产信息动态监控系统相关标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促进两化融合。

  2、离散型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共性技术支持和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离散行业应用知识资源库、共性信息技术工具资源库等基本信息资源库,形成行业信息技术应用评估平台、行业典型应用示范推广平台。依托平台完善研究机构、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单位及离散行业企业形成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实现技术攻关、产品创新及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同时,促进人才培养、技术交流、能力资源互补,实现产用合作发展的良性循环。本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资金比例不低于1:1。

  3、高频、场控IGBT器件及装置在电机节能领域应用示范

  基于安全可靠的1200/1700V IGBT芯片及模块,面向行业应用开发2MW、10kV超大容量电力电子变频装置样机,改造传统企业生产中使用的电机拖动系统,达到节能25%以上目标。面向电机节能领域,引导和支持变频器等电力电子装置的示范应用,推动节能减排。通过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的应用,推进电力电子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实现“以用兴业”。

  4、高精度、高灵敏智能传感器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应用示范

  依托安全可靠的高精度、高灵敏智能传感器,推动技术开发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深度合作,在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中部署气敏、倾角等传感器,并组织成网,实现对危险信号的及时报警,强化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要求气体传感器检测瓦斯精度达到50ppm量级,浓度为0-100%,工作寿命大于30000小时;高精度倾角传感器,量程-75度至 75度,倾角精度0.4度。通过传感器的产品和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环节的实际应用,进一步促进“两化融合”、实现“以用兴业”。

  5、三维数字化集成系统在社区管理领域应用示范

  基于安全可靠的三维数字化集成系统,建立社区共性应用基础系统、共性业务系统及支撑系统,通过共享社区信息资源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集成化与网络化,进一步增强基层社区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通过基层社区的示范应用,探索形成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的协同工作机制和成功经验,实现以应用拉动产业发展。

  6、高效率OLED照明产品在大型活动场所中的应用示范

  提供高效率OLED照明产品及解决方案,形成2万平方米以上OLED照明面板生产规模,产品能效不低于50 lm/w,满足实际照明需要,实现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示范应用。通过应用提高产品工艺水平,提升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照明领域的节能环保水平,推动OLED照明产品发展。

  附件2:

  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制

  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

  第一部分:可行性报告正文

  一、技术和产品的市场分析:

  (一)市场前景:当前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率、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等;

  (二)市场竞争:国内外主要竞争者、竞争对手优势和劣势、潜在竞争者、替代技术或产品;

  (三)市场定位:申报单位的竞争优势和劣势、目标客户、市场策略。

  二、现有条件分析:

  (一)开发单位

  1、单位简介;

  2、业务与产品;

  3、研究与开发:研发队伍、研发条件、研发成果等;

  4、生产制造: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场地、生产工艺等;

  5、经营管理:管理团队、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

  6、行业应用: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状况,系统维护和技术服务能力等;

  7、历史财务状况。

  (二)用户单位

  1、单位简介;

  2、业务与产品;

  3、生产经营;

  4、信息技术应用条件;

  5、信息化部门建设;

  6、历史财务状况。

  三、项目分析:

  (一)项目实施必要性和意义;

  (二)项目实施目标、主要内容;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数据须与附表2一致);

  (四)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产品规划、产用结合重点、改造提升用户部门生产经营的措施等;

  (五)项目示范价值:项目在地方或行业的影响力、项目推广和示范的意义等;

  (六)项目推广计划:项目取得的经验在其他用户部门后续推广的思路和计划等。

  (七)项目完成期限(自工信部下达项目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三年)、跨年度项目年度计划及考核目标;

  (八)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基金支持方式(数据须与附表3一致)。

  四、效益分析:

  (一)开发单位经济效益分析:

  1. 市场预测:根据本报告市场分析部分得出的市场需求数量(或金额),以及开发单位预计实现市场占有率,预测项目完成期限内每年的销售量(或用户量)、销售收入;

  2. 财务预测:根据市场预测部分得出的销售收入,对成本、费用、税收和利润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制作预测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二)用户单位经济效益分析:计算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净现值等指标,并进行盈亏平衡、敏感性等方面分析;项目实施对用户单位生产经营效率提升、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经济效益;

  (三)项目社会效益分析:促进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保障信息安全,推动行业信息化和“两化深度融合”,实现“以用兴业”等;

  (四)风险分析(政策、法律、市场、技术、运营、财务等方面)。

  五、其它方面分析:

  第二部分:附表(必备)

  一、附表1:开发单位与用户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合作协议;

  二、附表2;

  三、附表3;

  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从基金申报专网下载,尽可能完整填写);

  五、财务报表:申报单位前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的格式和数据须与财务审计报告一致;

  可行性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必须同时具备前两部分,主要内容一致。

  第三部分:纸质稿报告附件

  一、附表4,推荐单位意见(必备);

  二、附表5,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必备);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备);

  四、申报单位前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必备),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五、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六、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如承诺函、合同协议、股东决议、银行单据等);

  七、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八、其它相关文件。


附表1

 

项目合作协议

 

 

(主要包括项目内容、项目任务分配、开发单位与用户单位的权力和责任、资金预算和分配、项目期限、违约责任等,需签章)

 

 


附表2

序号

股东名称(前五位)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入股时间

1

 

 

 

 

2

 

 

 

 

3

 

 

 

 

4

 

 

 

 

5

 

 

 

 

项目完成期限

自工信部下达项目之日起      年(≤3年)

 

 

 

 

 

 

 

 

项目最终达到阶段

研发/中试/产业化/应用推广/其他:     

完成投资总额

万元

专著、论文、申请专利总数

 

项目实施年度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考核目标1

 

 

 

考核目标2

 

 

 

考核目标3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考核目标,本项必须填写)

项目实施年度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累计

销售收入

 

 

 

 

净利润

 

 

 

 

上缴税金

 

 

 

 

市场占有率(或用户增长率)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

%

解决就业人数

(其它)

 

(其它)

 

 

 

 

 

 

 

 

 

 

 

 

 


附表3

 

项目

年度计划

预算

资金

来源

 

资金来源

 

项目年度计划

电子发展基金

银行

贷款

地方

财政

企业

自筹

其它

合计

资助

贴息

投资

完成期限内投入资金

 

 

 

 

 

 

 

 

其中: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项目简介

资金投向

 

(120字左右,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基金资助开支范围

具体内容

人民币金额

外汇金额

供应厂家

专用设备购置使用费

 

 

 

 

劳务和委托业务费

 

 

 

 

差旅和会议费

 

 

 

 

出国费

 

 

 

 

印刷和手续费

 

 

 

 

咨询和培训费

 

 

 

 

邮电费

 

 

 

 

 

 

 

 

 

合计

 

 

 

 

 

 

 

 

 

 

 

 

 

 

 

 

 

 

 

注:项目承担单位应有能力并保证为项目实施提供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比例不低于2:1。

 

附表4

 

推荐单位配套资金承诺

 

 

 

 

 

 

 

推荐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附表5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我已阅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全文,并承诺:

一、我单位就本项目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

二、项目申报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基金管理办公室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项目批准后,我单位将按要求与基金管理办公室签订合同,并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四、在项目完成期限内,每年将项目实施情况报请基金管理办公室考评,接受基金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不定期检查。项目完成后,及时报请基金管理办公室验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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