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1月1日实行黄标车第二阶段限行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

  一、黄绿标发放的情况

  按照《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规定:本市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环保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国家规定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的通告》(津环保气〔2011〕284号),从今年1月10日至7月1日,市环保局在市和各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配合下,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设了22个窗口专门进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免费发放工作。7月1日以后,33个机动车定期检测站负责在用车辆排气检测和环保合格标志换发工作;环保局授权的4S店负责新注册车辆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在用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工作基本完成。

  二、今后如何领取黄绿标?

  1、在用车辆。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的通告》明确规定“对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经检测合格后,由检测站发放‘黄绿标’。”因此,在用车辆在进行定期检验合格后,由检测站在发放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同时,发放“黄绿标”。

  2、新购车辆。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购车辆,由市环保局授权的113家汽车销售单位(含4S店)免费发放。

  3、外省市转入车辆。通过我市环保部门审核的,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转入和注册登记手续后,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达不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外省市机动车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三、第一阶段限行实施情况

  按照《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规定:对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限制行驶方案。6月27日,市公安交管局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我市部分道路限制黄标车运行的公告》,并自2012年7月1日起,早7时至22时,在我市中环线(含)以内道路及滨海新区部分区域限制黄标车通行(国II排放标准柴油客运车、持有货运通行证的国II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暂不限行)。截止10月31日,对5365部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信息进行了采集,并在天津智能交通网(http://www.tjits.cn/index.html)和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tjhb.gov.cn/)的“黄标车曝光栏”同步进行公示。

  四、为做好第一阶段限行工作,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公安交管部门在黄标车第一阶段限行区域安装标志标牌94面,从7月1日7:00开始,利用现有的电子警察系统对违法进入中环线以内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了摄录,“黄标车限行管理系统”的中环线(含)区域限行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了采集、保存。

  五、怎样查询黄标车是否进入限行区域?

  违法进入限行区域黄标车的车辆牌照号码已经在天津智能交通网(http://www.tjits.cn/index.html)和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tjhb.gov.cn/)的“黄标车曝光栏”进行了公布,截止10月31日,对128755辆/次禁行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了公示,车主可以随时上网进行查询。

  六、第二阶段将在哪些区域进行限行?

  按照《关于我市部分道路限制黄标车运行的公告》,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黄标车限行,限行范围调整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及滨海新区部分区域限制黄标车通行(国II排放标准柴油客运车、持有货运通行证的国II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暂不限行)。

  具体限行范围:

  (一)市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二)滨海新区塘沽:塘沽建成区,即:津塘公路(新胡路至新北路),新北路(津塘公路至塘汉路),河北路(新北路至保山道),保山道(河北路至东江路)(含该道路),东江路(保山路至津塘公路),新港四号路(新港桥至海滨大道),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海河北侧堤岸),海河北侧堤岸(海滨大道至新胡路),新胡路(津塘公路至海河北侧堤岸)(含该道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开发区东区,即新港四号路(京山铁路至海滨大道)(含该道路)、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汉北路)、南营路(汉北路至新北路)、新北路(南营路至京山铁路)、京山铁路(新北路至新港四号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三)滨海新区大港:大港建成区环线以内(不含环线)道路,即:学府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制万公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津港公路(学府路至制万公路),津歧公路(学府路至制万公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四)滨海新区汉沽:汉沽建成区环线(不含环线)以内道路。即:滨玉公路(大丰路至南环路),滨唐公路(大丰路至南环路),大丰路(滨玉公路至滨唐公路),南环路(滨玉公路至滨唐公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七、第二阶段限行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第二阶段的限行时间还是每日早7时至22时。

  八、第二阶段如何对进入限行区域黄标车进行监管?

  公安交管部门将于2013年1月1日前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安装标志标牌进行提示,并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摄录,“黄标车限行管理系统”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采集、保存,违法车辆牌照号码还将在天津智能交通网(http://www.tjits.cn/index.html)和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tjhb.gov.cn/)的“黄标车曝光栏”进行公布;同时公安局交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上路检查。

  九、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会受到处罚吗?

  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处罚。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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