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格单位名单》(天津地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工业集团公司,各试点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要求,我市22家国家第四批试点单位于2012年6月完成了验收工作。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我市22家单位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希望通过验收的单位进一步加强专利示范工作,落实“五个一”等重点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增加发明专利拥有的数量和质量,提高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综合能力,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

  附件:

  1. 天津市通过国家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验收单位名单

  2.《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2012年11月26日

 

  天津市通过国家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验收单位名单.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pdf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