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民用煤炭产品追溯管理规范》的公告 2016年第27号

发布日期:2016-08-04    浏览次数:3

  为促进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引导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严格控制民用煤炭产品质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民用煤炭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信息可查、责任可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我局制定了《民用煤炭产品追溯管理规范》。现将《民用煤炭产品追溯管理规范》公开发布,作为煤炭生产加工企业民用煤炭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依据。各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应按照《民用煤炭产品追溯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并实现本企业煤炭产品可追溯。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27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