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废止和转化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的部署,北京市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了北京市上报的整合精简建议,其中,针对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10项拟废止,35项拟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见附件1);针对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6项拟终止,17项拟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2)。

  现就上述结果征求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填入《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中,于11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6日

  (传真:57520098   E-mail:bzh@bjts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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