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简称: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和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我市最高质量奖项,用以表彰和奖励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质量管理成效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今年我市将开展2016年度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评选工作,为做好评审工作,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在现有质量管理奖评审专家库的基础上,继续面向社会招募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专家,欢迎来自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从事质量管理或研究的专家及管理人员踊跃报名。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一)熟悉国家质量、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所在行业领域的产业政策、发展态势;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工作、企业管理或质量方面学术研究经历,有丰富的企业管理或管理经验。
(四)掌握一定的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熟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标准。
(五)掌握评审方法与技巧,具有评审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六)公正严明,有敬业奉献精神。
二、选任程序
1.填写申请信息。请于10月2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平台(网址:www.beijingquality.com),完成注册后录入申请信息。
2.资格审查。北京市质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经考核后纳入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专家库。
3.组建评审组。北京市质监局将根据每届评审工作需要及人员资格条件,有针对性地从专家库中选聘评审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联系电话:57520057 ,57520059
电子邮件:bjzlglj@163.com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