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天津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0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降低成品油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0号汽油(II)(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595元调整为9285元,降低31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775元调整为8475元,降低3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下调(详见附件1)。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详见附件2)。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的基础上,据实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最高批发价格(详见附件3)。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四、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他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五、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上述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11月16日零时起执行。
七、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要合理安排调运,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九、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和中海油销售天津分公司要在11月16日13:3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
附件:1.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天津市成品油供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表
3.天津市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表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1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品 种 |
最高零售价格 |
|
(元/吨) |
(元/升) |
|
90号汽油(II) |
9285 |
6.93 |
93号汽油(II) |
9842 |
7.47 |
97号汽油(II) |
10399 |
7.90 |
0号柴油 |
8475 |
7.32 |
正5号柴油 |
8306 |
7.17 |
正10号柴油 |
8136 |
7.03 |
负10号柴油 |
8984 |
7.76 |
负15号柴油 |
9153 |
7.91 |
负20号柴油 |
9407 |
8.13 |
负30号柴油 |
9577 |
8.27 |
负35号柴油 |
9746 |
8.42 |
附件2
天津市成品油供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表
品 种 |
最高供应价格(元/吨) |
90号汽油(II) |
8885 |
93号汽油(II) |
9442 |
97号汽油(II) |
9999 |
0号柴油 |
8075 |
正5号柴油 |
7906 |
正10号柴油 |
7736 |
负10号柴油 |
8584 |
负15号柴油 |
8753 |
负20号柴油 |
9007 |
负30号柴油 |
9177 |
负35号柴油 |
9346 |
附件3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表
品 种 |
最高批发价格(元/吨) |
|
合同约定配送 |
合同未约定配送 |
|
90号汽油(II) |
8985 |
8895 |
93号汽油(II) |
9542 |
9447 |
97号汽油(II) |
10099 |
9998 |
0号柴油 |
8175 |
8093 |
正5号柴油 |
8006 |
7926 |
正10号柴油 |
7836 |
7758 |
负10号柴油 |
8684 |
8597 |
负15号柴油 |
8853 |
8764 |
负20号柴油 |
9107 |
9016 |
负30号柴油 |
9277 |
9184 |
负35号柴油 |
9446 |
9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