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2年天津市专利试点(保护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2

  各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行业集团,各试点单位:

  为了深入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为我市培育一批专利保护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领军企业,按照《天津市专利试点(保护类)实施办法(试行)》,经区县(集团)推荐、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研究,公示且无异议,现同意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2012年天津市专利试点(保护类)单位,试点期限为3年。

  各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行业集团要积极做好试点单位管理,检查督促试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帮助试点单位落实实施条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工作进度完成试点的内容和目标。

  附件:2012年天津市专利试点(保护类)单位名单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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