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78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创建工作实际情况,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经当地(所在市或县、区)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并于11月27日下班前上报省经信委。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推荐表》纸质原件各一式2份,光盘形式的电子文稿1份。
联系人:赵薇、李明胜,电子邮箱:lims0001@163.com,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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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信厅科函〔2015〕784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