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外【2012】3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面向创新型企业征集国际科技合作需求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充分发挥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外交官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优势,支持创新型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开展国际合作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政策法规司决定再次组织开展科技外交官服务创新型企业行动。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厅现面向创新型企业征集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内容及要求
此次活动的服务对象为创新型(试点)企业(含国家和我省认定的企业)。服务内容包括推动创新型企业与国外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促进创新型企业与国外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进行人才交流,支持创新型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参与国际科学计划、技术推广等。
二、服务方式
创新型企业申报国际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的需求信息,经科技部审核后通过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外交官为企业提供服务,联系合作对象、建立合作渠道,并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为提高国际合作项目的成功率,请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并细化合作需求和拟合作的对象。
三、组织实施
福建省内创新型企业征集国际科技合作需求的工作由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具体承办。
四、报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省内有需求意向的创新型企业登陆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http://www.cistc.gov.cn)下载《创新型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需求意向表》(见附件2),于2012年4月25日前同时以邮寄、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寄送至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由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汇总资料后统一上报。
五、联系方式
1、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 系 人:林 清、连 希
电 话:0591-87871764,87871774
传 真:0591-87859586
电子邮箱:fjdwkj@126.com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4层
邮 编:350003
2、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联 系 人:王 飞
电 话:0591-87882587
附件:1.填表说明
2.创新型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需求意向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通知全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