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2年运营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2

  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市已经认定了18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根据对示范平台的管理要求,现就做好示范平台2012年运营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和报送内容。已经被认定的市级示范平台,报送内容为2012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二、报送工作安排。各平台应于2013年1月22日前将运营情况表的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同时报市中小企业局。

  三、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报送是示范平台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各项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基础和依据,请各平台高度重视该工作,安排专人尽快完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王爱民:电话:24219182

  e-mail:tjsme@sina.com

  2013年1月5日

  附件5 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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