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
(一)“十一五”工作主要进展
“十一五”以来,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以巩固提高创模成果和启动生态市建设为重点,按照《天津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指标。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
积极研究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技术,全面推进粉煤灰制造水泥、制砖等建筑材料的技术和工艺,钢渣制造水泥、空心砌块和道路建设技术,碱渣生产优质建筑砌砖、水泥、环保烧砖及工程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建成了国环页岩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渤天化工厂电石渣浆压滤综合利用工程、住宅集团纤维增强石膏空心板和加气混凝土项目、裕川建材建筑垃圾砌块新型建材项目、凯莱建材石英砂尾矿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等大宗工业废物利用示范工程,年综合利用钢渣160万吨、碱渣30万吨、粉煤灰渣350万吨、脱硫石膏53万吨,钢渣、碱渣、粉煤灰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均达100%。全市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危险废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得到提升
“十一五”期间,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为突破,积极组织、引导和推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根据天津市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建设了东邦铅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泰鼎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壹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仁新废显像管玻璃综合利用等一批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满足了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需要,为周边区域的危险废物处理工作提供帮助。奥运前夕,我市先后为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处置了122种,共593吨长期积存的、难以处置的、对环境构成安全隐患的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同时,应北京市环保局的要求,启动了《2008奥运会期间北京危险废物应急跨省处置联动保障方案》,为北京市应急处置医疗废物,保证了北京市的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摸清了应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废物产生数量和类别,及时更新,并进行跟踪管理,建立了医院内部分类管理、运输交接记录、床位核算和安全处理处置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行管理体系,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了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2010年,共批准市内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648家,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4万份,工业危险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
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先后建设了青光垃圾焚烧发电厂、武清雍泰生活垃圾处理厂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293.7万吨/年,基本满足了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十五”末80%达到目前的93%。按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初步建立了以焚烧和卫生填埋相结合为主的垃圾处理体系。
在管理方面,结合本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颁布和制订了《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餐饮废物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制度,实施了餐饮垃圾、大件垃圾集中处置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站建立了专门的监督管理和监督考核体系,规范和强化了对垃圾处理场的管理,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4.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取得进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启动了履约、应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工作。开展了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初步摸清了天津市二恶英类POPs污染源排放情况,停止了滴滴涕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启动了我市履约工作,编制完成《天津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在全国率先制订并实施了《新化学物质登记后期监管规划》;开展了有毒化学品“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PRTR)”试点工作;建立了《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编写了《危险化学品数据手册》,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为奥运、反恐危险化学品应急提供保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为“十二五”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5.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
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启动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确定了天津市同和绿天使顶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和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泰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以旧换新拆解企业,并制定了拆解企业污染防治方案。
以中日循环型城市建设为契机,与日本北九州市合作规划建设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整合天津市静脉产业生产企业,重点发展废旧机电产品拆解加工业、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拆解加工业、报废汽车拆解加工业,废物精深加工与再制造业,极大提升了我市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
(二)污染防治现状和预测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
1.1工业固体废物
2010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862.3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845.12万吨(包括利用往年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9.4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57%,与2005年比,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了0.3%,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量为27.02万吨。主要工业废物固体废物产生量前五位排名和利用状况如表1。
表1 2010年天津市主要工业废物产生量前五位排名
排名
废物种类
产生量(万吨/年)
利用量(万吨/年)
1
粉煤灰
589.26
589.34(含往年贮存量)
2
冶炼废渣
434.16
434.15
3
炉渣
432.16
441.85(含往年贮存量)
4
其它废物
185.95
169.65
5
脱硫石膏
99.77
99.77
1.2 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2010年,天津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理量为12.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7.3万吨,无害化处置量为5.49万吨,工业危险废物零排放。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74万吨,无害化处置量为0.74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处置途径是高温蒸汽消毒、微波消毒和控制焚烧处理,焚烧残渣固化后进行安全填埋。
依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我市危废主要产生企业857家,分属30个行业,产生量前五名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金属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图1)。危险废物涉及40个种类,其中,HW34废酸、HW11精(蒸)馏残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5废碱、HW12染料、涂料废物5个类别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5.88%。
图1 天津市工业危险废物的行业分布
图2 天津市工业危险废物的区域分布
从产生企业分布区域看,本市85%的危险废物源于滨海新区。危险废物区域分布情况见图2。
截止十一五末,我市已具备一定的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能力,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17家,2010年,总经营规模为18.83万吨/年,31.6万桶,(医疗废物0.7万吨/年),能够利用处置除HW15爆炸性废物外的危险废物。其中,按照《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天津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建设的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资源回收的综合性企业,是我市唯一一家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对我市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置、保障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1.3城市生活垃圾
2010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7.32万吨,无害化处置量为192.85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93.02%。本市共有9座垃圾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置能力为293.7万吨。其中,垃圾填埋场7座,处置能力为233.7万吨。垃圾焚烧厂2座,处置能力为60万吨。
2010年,本市生活垃圾渗滤液产生总量为21.69万吨,除雍泰生活垃圾处理厂、宝坻区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外,其他处理厂分别存在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出水水质不达标和设施冬季不能正常运转等问题(表2)。
1.4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置现状
截至2010年底,我市正式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包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共36座,全年共产生污泥28.93万吨,含水率为80%左右,绝大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1.5 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现状
2010年,本市达到报废要求的车辆约4万辆,达到报废要求的电子产品达到300万台。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于2009年9月10日启动,初步认定了四家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为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单位,年处理“四机一脑”废家电能力383万台。2010年全年共接收废家电98.11万台,拆解处理86.54万台,拆解率为88.2%。成立了年回收拆解能力3万辆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公司,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格局初步形成。总体来看,仍有较大比例的社会流通领域废物未得到有效处置,非法拆解行为仍然存在。
2.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
2.1工业固体废物
虽然我市工业清洁生产水平逐年提高,单位产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不断降低,但由于工业在“十二五”增长速度加快,天津市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仍呈现增长的趋势。根据天津市工业总产值与工业固体废物历年来的变化规律,采用增长指数曲线,预测到2015年天津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620万吨,较“十一五”末增长758万吨。
2.2 工业危险废物
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随着经济总量提高、工业结构的调整而发生变化。随着天津滨海新区、特别是南港工业区的规划发展,大量超大型国内外化工企业将进驻,根据南港工业区现状及已确定建设企业的环评资料,主要化工项目建成投产后,有机废液、废渣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增。预测到2015年,全市将有10.4万吨的危险废物需要最终无害化处置,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难以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2.3 医疗废物
依据我市“医疗机构个数”“病床数”和“医疗固体废物产生量”多年统计数据进行预测,2015年天津市市内六区及其它区县建成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万吨,较“十一五”末增长0.26万吨。
2.4 城市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主要与经济发展和非农业人口增长有关。随着天津市小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农业人口转变非农业人口,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将会有较大幅度提高。预测利用《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和天津市发改委人口预测,根据《天津市统计年鉴》2009年人口数和垃圾清运量等数据,预测到2015年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达402万吨,较“十一五”末增长190万吨。
2.5 污水处理厂污泥
随着天津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天津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泥产生量将逐渐提高。采用天津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结合天津市污水处理厂发展情况预测2015年污泥实际产生量约为50万吨(80%含水率)。
2.6 电子废弃物
基于各种电器的保有量和其淘汰率结合及我市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手机和电脑及其他各类电子产品近5年保有量和报废情况,预测2015年我市电子废弃物产生量为653万台。
二、“十二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形势分析
(一)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压力增大
按照预测结果,“十二五”末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将达到2620万吨,在现状1862.38万吨的基础上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压力增大。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1.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管理现状来看,尽管我市依法实施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但网上转移管理系统还未建立,监管手段运用与动态监控要求存在差距,全过程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集中处置能力不足
“十二五”期间,全市需最终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量将达10.4万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能满足处理要求。
3.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天津市主要综合利用种类包括废矿物油、废碱、废乳化液、含铅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目前有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部分处理设施水平不高,处置利用技术开发能力薄弱,难以达到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应具备的社会环境效益及规模经济效益。上述企业应尽快吸引先进技术,不断改造升级,提高以上种类危险废物的利用水平和能力。
3.1废矿物油、废乳化液
本市目前有3家从事废矿物油(含乳化液)处理企业,废矿物利用处理能力满足当前需求,应提升现有企业的工艺及污染防治水平,逐步淘汰、整合技术落后、污染防治能力不高的企业。
3.2废碱
我市共有2家废碱综合利用经营单位,处置能力为2.8万吨/年,目前的处置能力已经满足需求,“十二五”期间不需再建设新的处置设施,但现有的处理设施技术和工艺需进一步提高。
3.3含铅废物
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从事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年处理能力2.01万吨,2010年实际利用量为1.92万吨。主要是利用竖炉熔炼工艺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十二五”期间,主要依托现有处置企业,通过提高、完善企业处置工艺技术水平,来实现含铅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3.4 垃圾焚烧飞灰
随着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产生量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天津壹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利用微波解毒和药剂稳定化处理后制免烧型飞灰陶粒工艺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回收利用。处置能力为2.0万立方米/年。“十二五”期间,主要依托现有处置利用企业,对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处置利用能力提高至每年8万吨以上。
4.部分可资源利用的危险废物处理利用设施不足
我市仍有部分可以利用的危险废物类别缺乏资源化利用设施:如废酸是我市产生量位居第一的危险废物,目前我市缺少专业废酸处置利用经营单位,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电子类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仅一家,与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家电回收拆解深加工的需求不相称,这些原有利用设施不足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应予支持建设。
5.医疗废物收运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除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现集中收集处置外,其他区县建成区和农村医疗废物未完全实现无害化处置。其中,农村医疗废物数量少、分布广、收集和运输困难,难以实现集中安全处置,是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是一个薄弱环节。此外,我市只有一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且与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混建、运行,存在一定隐患。
(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填埋场渗滤液达标排放压力大
“十二五”末期,预计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预计将达到402万吨,现状垃圾处理能力存在150万吨缺口,现有处理能力明显不足。城市垃圾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垃圾分类收集尚未开展,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问题不容乐观。其中双口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需要升级改造;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出水水质不达标;汉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量过低;大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冬季不能正常运转;蓟县垃圾填埋场无渗滤液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达标难度大,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四)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得到妥善处理
本市污水厂污泥处置尚处于起步阶段,未达到完全无害化处理,污泥处理基本都采用简易填埋和堆置的方式,存在二次污染隐患。2015年,本市污水厂污泥产生量预计将达到50万吨/年,急需建设安全和经济的污泥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
(五)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压力增大
我市报废汽车、废旧电子信息产品等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增长迅速,社会化的专业收集体系尚不完善,非法拆解产生的环境污染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
(六)历史堆存的废物尚未完全解决
北辰区同生化工厂堆存的3座铬渣山、天津化工厂电石渣山及城市污染企业搬迁所遗留污染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同生化工厂共约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进展缓慢;电石渣山综合利用工程规模较小,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历史污染问题;工业废渣治理和污染工厂搬迁后,城市污染场地评估和修复面临巨大的压力,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牵扯到技术、投资和社会公众安全等各个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全面系统分析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现状,坚持政府引导,合理布局,相对规模化集中处理处置,推进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依法监管,有效控制固体废物污染,促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规划原则
1.减量优先、兼顾利用、确保安全的原则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对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实现“自产自销”,有效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2.立足当前、兼顾发展的原则
从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发,充分考虑“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3.全面监管,重点防控的原则
针对不同种类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治特点,重点对危
险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及处理处置环节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
(三)规划目标
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能力;以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完善城镇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为重点,提高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和监管水平;以政策引导、重点督办,解决铬渣、污泥和垃圾渗滤液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开展城区污染场地修复试点、二恶英类POPs污染源减排和完善化学品应急体制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新型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
(四)规划指标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实现综合利用、安全处置无排放;
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
四、主要任务
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当前及将来面临的主要问题,按照重点和难点问题优先的原则,从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出发,“十二五”期间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
以冶金、电力、化工等工业固体废物行业为重点,加快技术进步,提高固体废物在生产全过程中的治理水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将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从末端排放推移到源头产生的控制,促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
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企业间、行业间、区域性、社会性废物循环利用进程,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交换信息平台系统建设。继续做好粉煤灰、钢渣、电石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金、银、铜、铁、铅、锌等金属资源回收技术。拓展一般工业废物筑路、回填、复垦以及混凝土搅拌、生产肥料等综合利用新途径,不断拓宽综合利用领域。继续做好进口废物的利用、管理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提升无害化处置和利用水平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单位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的重点,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措施。依法严惩并按高限度处罚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无证经营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追究直接倾倒、丢弃或者遗撒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个人以及移出单位的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监督性监测。
2.完善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加快天津滨海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建成后该中心作为集焚烧、物理化学、资源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工业危险废物的年处置能力可达到4.6万吨,将成为滨海新区及南港工业区重要的环保基础设施。
推动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拆解终端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的建设,设计规模为5.74万吨/年,主要处置子牙环保产业园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降低危险废物长距离运输所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改善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投资环境。
3.支持废酸等空缺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鼓励、引导现有危险废物资源利用企业整合资源、改进技术工艺,提高运行及污染防治水平。重点推动废酸等空缺类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随着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家电回收处理工作的深入,各类电子类危险废物呈增长趋势。预计“十二五”末期,我市每年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将增至270万台。“十二五”期间,适时以电子及相关行业为试点,通过严格准入条件,淘汰落后工艺,引进先进处理技术工艺及资源利用率高的经营企业,带动全市电子类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发展。
4.提高城市和农村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技术水平
针对特大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提高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应急能力,推动建设独立的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处置和台帐管理。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废物管理达标活动,积极推动管理规范化。支持适合农村地区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开发与研制。
5.提高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建设完成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项目,开发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新技术,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建设区县固体废物试点管理机构,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管理系统,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的动态管理。
(三)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1.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推动建设社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按照天津市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特征,巩固、完善和提高现有垃圾焚烧厂处理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加快“汉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贯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和“大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建设,设计总处理能力为142万吨/年,推动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2.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实现达标排放
加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项目的建设,落实《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规定,全市在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要建成、正常运转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避免二次污染。
(四)提升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综合处置能力
以中日循环型城市项目-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建设为核心,加快废旧汽车、废旧电子信息产品等社会流通领域固体废物重点利用和处置企业的建设,提升我市废旧机电产品、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废旧汽车的安全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把子牙园区建设成为中国北方最具实力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十二五”期间,本市建成年拆解能力达到280万台的“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项目”和年拆解能力达到3-5万辆的“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五)推进污泥及历史堆存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为了实现市政污泥的最终处置,依托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和污泥转运站,基本满足我市污泥处置需要;加快污泥处置经济政策研究制定,为污泥处置良性可持续运作奠定基础。
渤海化工集团全面实施同生化工厂铬渣无害化治理工程,消除铬渣污染隐患;依据“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业布局的进一步调整,逐步开展城市工业污染场地的调查、评估和修复工作,为城市污染场地管理奠定基础。
(六)促进POPs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政策,推进现有二恶英类POPs污染源减排的工作。继续开展POPs废物的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识别并建立POPs废物清单,逐步进行环境无害化管理和处置。积极推进POPs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建设天津市二恶英类POPs监测实验室,建立天津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POPs污染源、废物和污染场地的动态监管。
五、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保障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重视科技发展与加强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效推进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度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和各项工作目标,实现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部门沟通和上下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等,完善评估和考核机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政策法规,激活产业发展
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固体废物的有关政策,研究鼓励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实行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的社会化服务,通过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税收、财政、金融信贷、投融资等经济政策体系,鼓励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化进程。
(三)保障资金投入,落实重点工程
加大政府财政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形成政府财政和部门资金拉动作用。建立稳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通过国家拨款、企业自筹、地方财政、银行借贷、社会集资、利用外资等手段,多方筹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利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固体废物处理领域的投资和运营,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经营许可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管理计划制度,建立健全二恶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督机制。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开发重点行业企业化学品风险防范系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管理系统;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对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水平,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治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管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和电脑网络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以及垃圾分类回收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工作意识;积极树立在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废物管理等方面的榜样和典型事例,组织到环保先进单位参观学习与交流。完善公众听证制度,让公众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到环保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来,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重视科技发展,加强合作交流
建立环境科技创新机制,建立专家决策咨询系统。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技投入,加强废物污染防治的研究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高科技含量,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及时了解和跟踪国内外固体废物科技水平的新动向,引进、消化国外固体废物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利用处置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