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1日
天津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目前,我市共有110个街道,1385个城市社区。"十一五"期间,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快速推进。50%的区县建立了区级社区服务中心,87%的街道建立了街道社区服务中心,90%的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站,建成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初步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设施网络。二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扩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
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广泛推行,社区志愿服务蓬勃发展。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及超市、菜市场、早餐等服务网点逐步进入社区,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三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成员8488人,社区服务工作人员3万多人,注册社区志愿者50万人,初步形成由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共同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伍。四是社区服务方式走向多元化。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方便快捷地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增强了社区服务的活力和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
但是,我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社区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偏低,社区服务项目较少,覆盖面较小,服务水平不高,扶持政策力度不够,参与机制和制度环境不健全,区域发展不平衡等薄弱环节。
"十二五"时期,我市城市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一方面,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随着大量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满足社区居民日趋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的任务日益艰巨。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形势日趋紧迫,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居民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坚持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点,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事业。
3.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等各类资源。
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注重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共驻共建机制,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要把握统一要求、科学布局、整体推进,又要坚持联系实际、突出特色、重点突破;既要巩固现有成果,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三)发展目标。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制,夯实社区服务载体,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到"十二五"末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运行机制。
1. 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健全。每个街道拥有1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拥有1个综合服务站,已建社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实行公建配套建设的社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社区服务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综合性、多功能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2.社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规范便利,建立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实现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
3.社区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扩大服务队伍来源渠道,推动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社区服务。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每个社区至少拥有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
4.社区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制定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形成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协作机制、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社区服务内容。
1.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站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各类公共服务项目,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社区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
--加强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加强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平台建设,每个社区设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和援助。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实现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促进其尽快就业,实现"应保尽保"。大力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和就餐配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扶持50家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全市街道和乡镇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达到640处,市内六区各建托老所2个以上,其他区县各建3个以上;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城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其他区县覆盖率达到50%。因地制宜地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等服务工作。
--加强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社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疗机构协作,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机制,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多样化、方便化和家庭化的卫生服务需求。
--加强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发展面向社区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推进市图书馆社区分馆和社区图书室建设,加快图书的更新和流动,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发挥市民学校和社区学院等各类教育资源的作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建设学习型社区。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社区普遍建有健身活动场所,配置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器材和设备。
大力培育文化、教育、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
--加强社区法律和治安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平安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功能,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服务社区全覆盖。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每个社区至少要有1支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畅通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工作渠道。形成区、街道、社区、楼门四级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实现小问题不出社区、一般问题不出街道、较大问题不出区。巩固青年农民工融入社区试点工作成果,争取在农民工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
--加强社区环境综合管理服务。继续搞好社区旧楼区综合整修,加强社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以区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搞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搞好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的再生利用等工作。大力开展创建国家环保、卫生、园林城区"三创"活动,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居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
2.积极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完善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新建80至100个志愿服务基地,继续开展企业与志愿服务组织共建和谐新天津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和服务时间记录制度,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开展自我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就业优先、评选表彰等激励保障机制。
3.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兴办相结合,积极推进社区菜店、家政服务网点、社区早餐服务网点建设,新建、提升、改造社区商业中心240个,新建标准化菜市场累计达到360个,扩大便民商业设施的覆盖范围,努力形成"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鼓励单位和个人创办经营性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物流配送、快递派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
积极推进社区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二)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1.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综合考虑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因素,按照社区居民覆盖半径和无障碍要求,以区县为单位统筹规划,大力推进集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社区捐助接收站点、警务站(室)、老年活动室、日间照料站、残疾人康复室、健身室、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2.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功能。发挥社区综合服务站基础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服务。一是为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场所,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议事、纠纷调解、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二是代办代理公共服务事项;三是提供困难帮扶、养老助残、生活照料、家庭服务、文体教育、健康休闲等便民利民服务;四是采集基础信息,反映居民诉求。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一口式"服务。一是汇总社区基础信息,办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整合辖区资源,开展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便民利民等服务活动;三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和协调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项目。
3.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快覆盖市、区县、街道、社区四个层面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应用,充分利用社区互动交流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参与自治管理和服务。整合社区信息资源,实现基础数据共享,逐步实现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等社区管理服务一体化。完善社区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出台全市统一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
(三)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选好配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100%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直接选举。大力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不低于60%,鼓励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选派党政机关新招录的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到社区锻炼,锻炼期限不少于1年,工作表现纳入其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建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居民委员会帮助工作或经常性联系制度。健全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推选有责任心的居民担任居民小组长和楼院门栋长。
2.培养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以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管理方法,建立综合社区专职工作者制度,按每500户居民配备1名的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对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统一待遇。
3.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公务员发挥带头作用,带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踊跃注册,全市注册社区志愿者要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10%。
4.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注册社区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鼓励社区服务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作为优先录用、续聘的主要依据。建立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在每年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对从事社区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组织保障和政策措施
(一)健全社区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社区服务体系发展中的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落实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将社区服务工作纳入区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社区服务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制定社区专项服务准入标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社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和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测评等规范服务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标准体系。
(三)完善社区服务支持政策。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予以保证;对于一般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可以在地价上适当给予优惠。充分发挥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对社区组织开展的互助性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性商业服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对社区营利性商业服务要积极引导向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四)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建设资金,按规定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社区服务人员报酬、社区服务工作经费、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费,采取市与区县两级财政补助、委托办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划转、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等方式予以解决。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
继续开展农村社区服务试点,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重点发展面向农村老年人、病残人员、妇女及未成年人等群体的照料、帮扶等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