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3-01-15    浏览次数:4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市百货商业协会及有关商业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978号)要求,为确保第三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质量,切实提升零售行业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部署(2013年1月)

  拟于2013年1月前举办面向拟申报评审的百货企业培训,以宣讲标准、动员部署、复查审核、网上申报系统应用主要内容。

  二、企业申报(2013年1月—2月)

   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区企业积极申报,严格对照国家关于达标百货店、金鼎百货店的评定标准,重点查找薄弱环节,进行整改。百货企业认真填写《百货店分等定级申报表》,并将近两年经营管理情况以书面方式报送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填写《百货店分等定级审定表》报市商务委流通处。申报企业的材料由各区商务委进行填报和初审,金鼎级(复评及申请)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交到各区商务委,并由各区商务委指导其网上申报并于nth="1" day="3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月31日前与纸质材料一起报市商务委(流通处)。达标级(复评及申请)合格单位将申报材料及网上初审情况于nth="2" day="28"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月28日前报市商务委(流通处)。并确定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联系人、辖区内申请企业联系人。第一、二批中被评为达标百货店、金鼎百货店的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各百货企业:

  金鼎级百货店复评: 4家金鼎百货店,按照等级划分要求自查并在1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申报至区商务委,区商务委于1月31日前将区县商务委《百货店分等定级审定表》、申报材料及全国零售企业分等定级网上填报系统上报至市商务委(流通处)。

  金鼎级百货店申请:对已审定为达标级1年以上的百货店、面积大于1万平米、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百货店,按照等级划分要求自查并在1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申报至区商务委,区商务委于1月31日前将区县商务委《百货店分等定级审定表》、申报材料及全国零售企业分等定级网上填报系统上报至市商务委(流通处)。

  达标级百货店复评:按照等级划分要求自查1月31日前以书面方式申报至区县商务委,各区县商务委于2月28日前完成审核将区县商务委《百货店分等定级审定表》、申报材料及全国零售企业分等定级网上填报系统上报至市商务委(流通处)。

  达标级百货店申请:对面积大于6千平米、经营两年以上的百货店,按照等级划分要求自查,并在1月31日前以书面方式申报至区县商务委,各区县商务委于2月28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区县商务委《百货店分等定级审定表》、申报材料及全国零售企业分等定级网上填报系统上报至市商务委(流通处)。

金鼎复评

金鼎申请

达标复评

达标申请

nth="1" day="2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月25日前企业申报至区商务委

nth="1" day="2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月25日前企业申报至区商务委

nth="1" day="3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月31日前企业申报至区商务委

nth="1" day="3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月31日前企业申报至区商务委

nth="1" day="3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月31日前区县商务委申报至市商务委

nth="1" day="3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月31日前区县商务委申报至市商务委

nth="2" day="28"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月28日前区县商务委申报至市商务委

nth="2" day="28"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月28日前区县商务委申报至市商务委

  三、审核评定(2013年2月—2013年3月)

  在各区县申报的基础上,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33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8]15号)及《百货店分等级划分及评定》附录A、附录B的有关规定,成立百货店分等定级评审委员会,分别进行审核评定,并于2013年3月前报商务部。

  四、公示总结(2013年4月—2013年5月)

  商务部、市商务委审核评定后,将达标百货店、金鼎百货店名单分别在商务部、市商务委、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达标百货店、金鼎百货店由商务部颁发达标百货店、金鼎百货店证书。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百货店分等定级的情况和经验,并报市商务委流通业发展处。

  百货店分等定级评定办公室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58665682  15122528888

  传真:58665839

  QQ:  1919029443

  邮箱:tjswlt@126.com

  百货协会联系人:王炳东

  联系电话:13132578948

 

  以下附件内容可从http://www.tjcoc.gov.cn/市商务委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1、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2、《百货店等级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

  3、《百货店分等定级申报表》

  4、《百货店分等定级审定表》

  5、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百货篇)使用说明

  6、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天津市区县级主管部门篇)使用说明

  7、申报企业须提供的材料

 

 

nth="1" day="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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