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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委:关于征集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高新领域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9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要求》(以下简称“征集要求”)正式启动2013年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现就2013年高新领域备选项目征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2013年高新领域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征集类别主要有前沿技术研究类、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1.前沿技术研究类

  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前沿技术发展趋势,以获取知识产权,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攻克前沿核心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2.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申报资质要求

  1.根据科技部的要求,高新技术领域(包括:交通、材料、信息、先进能源技术、地球观测与导航、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北京市的推荐名额为10个,考虑推荐名额较少,因此重点推荐北京市属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项目。对于科技部“征集要求”已明确列出推荐主体(详见附件1)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不推荐。

  2.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课题)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一次。

  3.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在2013年计划项目申报中,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项目,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56周岁(195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申请项目参与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在研项目原定于2012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可不计入)。

  4.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技术负责人。

  三、具体申报程序

  1.请申报单位根据科技部各领域指南的要求,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推荐书。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按一类推荐书格式填写。

  2.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技术咨询:010-88659000(中继线),邮箱:program@most.cn)。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7份(A4 纸,3份正本),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3. 请申报单位在受理时间内,按领域将申报材料送至我委相关受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1)请申报单位于5月9日17:00前,将交通领域申报材料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224室,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6484306408010

  (2)请申报单位于5月9日17:00前,将材料、先进能源技术领域申报材料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方兴大厦5层509室(北京科技大学北门西侧),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

  联系人:郭戴翡 联系电话:62341493-3307

  (3)请申报单位于5月7日17:00前,将信息、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领域申报材料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商务楼7层,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

  联系人:唐超 李咏红 联系电话:88029118-828 66153438

  (4)请申报单位于5月7日17:00前,将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申报材料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B座8层804室

  联系人:郭志军 李玉明 联系电话:82002903 66158950

  4.具体申报内容及要求等问题,请咨询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计划与监督处。

  联系人:蓝弘、马晓辉、雷瑾亮、耿建东,

  电话:010-68339041、68351583、68355435、68339021。  

  附件:2013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高新领域备选项目推荐渠道.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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