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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组建新能源汽车驱动技术工程中心等37家工程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19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按照我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经专家论证,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组建天津市新能源汽车驱动技术工程等37家工程中心。

  

  请各中心组建单位,根据工程中心的管理规定,按照组建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工程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各自领域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共性技术开发能力和工程化水平,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在培育、转型、升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工程中心应有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2012年第二批拟批准组建的市级工程中心名单

  

  二О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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