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信部征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3〕6号)

发布日期:2013-02-21    浏览次数:6

  各区县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重点企业集团、有关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和产业化进程,国家工信部于2011年发布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得到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广泛响应。经研究,工信部决定继续组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二批)》。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工信厅节〔2012〕9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重点企业集团、有关协会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征集范围、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所辖企业的初审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请各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材料电子版于2013年3月底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通知》电子版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jns.miit.gov.cn)下载。

  2013年1月24日

  (联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李志;联系电话:83607415 传真:2330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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