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征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3-02-20    浏览次数:2

津环保综函〔2013〕52号

  西青区政府: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精神,环境保护部编制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征求我市意见,你区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现将征求意见函印送你区,请结合贵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月4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环保局生态办,邮编300191),由我局汇总研究后向环保部反馈。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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