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9    浏览次数:4

各市州发改委、高校科研机构:

  为落实《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国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水平,国家发改委将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为做好我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755号)转发给你们。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运行1年以上(2011年5月31日前批复);2、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能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3、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体研发基础原则上应达到条件:(1)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2)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3)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4)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二、省属科研机构和企业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直接上报我委,并抄送所在地市(州)发改委;其他单位申报项目由市(州)发改委汇总后统一上报我委。

  请你们抓紧组织,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一式三份),并组织填写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一览表(另附电子版光盘),于2012年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委。我委审核后择优上报国家发改委,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命名。此项工作试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ndrc.jhgl.org/gczxsb),请通过注册获得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具体使用说明见管理系统的用户手册。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2、2011年以前批复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

  3、《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

  联系人:邓小云 张双奇

  联系电话:0731-89990846, 0731-89990845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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