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周转资金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的二次贴息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委将对天津市2011年立项的周转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年立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周转资金)项目。
二、检查形式
采取项目单位自查与市科委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单位自查
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自查结果,登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服务系统”,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具体操作请登录天津科技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融集团)网站(http://www.tjstgroup.com/)查询。
2、市科委审核
市科委根据项目单位填报情况,进行审核。
三、操作步骤
市科委将依照项目立项时间和批次的顺序通知区县科委,由区县科委具体通知本区县项目承担企业,请项目企业按照区县科委通知的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由项目负责人使用“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服务系统”,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并在线提交。
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文件(见附件)报送市科融集团。
市科委对项目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核。
四、相关要求
1. 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并按照区县科委通知的时间报送。对迟报、漏报、拒报的项目单位,市科委将视情况采取诚信记录、通报、缓拨经费、终止项目等措施。对拒报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禁止三年之内申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
2.企业登录“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为系统生成,用户名和密码统一设置成企业的机构代码证的完整号码,即xxxxxxxx-x的格式。
3. 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填写的数据为2012年度的项目数据。
4. 项目执行报告下载打印后,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项目单位盖章,由区县科委审核盖章。
5.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将项目当年研究阶段性成果有关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照片要求精度不低于2048*1024,不大于4MB),同时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说明。
6. 报送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周转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纸质文件(并将照片粘贴在word文件中打印作为附件同时上报),一式一份;一年期贷款付息凭证和新贷款的付息凭证需要出示原件,以便复核。
五、联系电话
1. 项目填报技术支持
科融集团: 联系人:陈旭 苗胜利 盛夏
联系电话:58785817-8030、8020
2. 项目文件报送
科融集团地址:天津市友谊路增进道28号鑫银大厦2001-2003室
科融集团:58785818-8031
3. 政策咨询
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王祯祥 唐勇
联系电话:58832817 58832969
附件:报送科融集团纸质文件具体内容及要求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