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经信规划〔2013〕1号
各区、县工业主管部门:
依据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创建天津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天津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经评选审核,同意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北辰科技园区装备制造等12个产业基地为第一批(2012年度)“天津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予授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99号)要求,立足现有基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根据上报的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两化”融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配套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产业集聚、集约、绿色发展,切实起到示范作用,成为带动我市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
二、各有关区县要加强对示范基地的管理和服务,研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在产业规划布局、招商引资、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每年3月底前,区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示范基地上年度发展情况及本年度工作安排情况。
三、按照《创建天津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我委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并依据管理办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并摘牌。
四、申报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原则上从天津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推荐上报,并优先支持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我委将积极引导相关政策资源向示范基地倾斜,加快推进国家和市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附件:第一批“天津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2013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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