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提请〈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示范镇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函》及《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示范镇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我局经研究,现将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2012年12月17日,我局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武清区环保局及4位特邀专家组成审查组,对《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示范镇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示范镇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查意见》)。
你镇在规划上报审批时,须向审批该规划的机关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及《审查意见》。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