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关于贯彻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2    浏览次数:2

津环保监〔2013〕4号

  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

  近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环办〔2012〕15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为认真贯彻好通知精神,现将《通知》先行转发给你局,请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度建立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排污费征收体系,做到全面、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附件: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2013年1月11日

  (联系人: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 殷江;联系电话:8767176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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