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监〔2013〕4号
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
近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环办〔2012〕15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为认真贯彻好通知精神,现将《通知》先行转发给你局,请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度建立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排污费征收体系,做到全面、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附件: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2013年1月11日
(联系人: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 殷江;联系电话:8767176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