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5    浏览次数:2

苏科函〔2012〕132号

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分配与组织方式

  根据科技部安排,我厅可推荐2013年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20项,其中公开征集项目17项、定向征集项目3项。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实行限额申报,分别由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和有关单位组织推荐。各省辖市科技局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计划单列单位中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申报项目数分别不超过3项;东南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扬州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大学申报项目数分别不超过1项;南京土壤所、省蚕研所、省家禽所、南京林化所、南京农机化所、省植物所、省林科院、省海洋所、省淡水所、省农垦申报项目数分别不超过1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科技部。定向征集项目的申报事宜由我厅另行通知。

  二、申报项目类别

  "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类别共分研究开发类和集成示范类两类。申报研究开发类项目,要围绕现代农业前沿技术领域,重点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农业高新技术研发,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新制剂、新装备等重大技术产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申报集成示范类项目,要面向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需求,重点突破共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获得重大实用技术成果,支撑农业与农村持续发展。

  三、有关申报要求

  1、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的共性要求和《"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公开征集指南》范围及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限额数量要求,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在项目申报主体、项目内容和项目类别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在全国同行业中的竞争性,宁缺毋滥;项目申报要切实把握好选题定位,两类项目不能交叉;每个项目只能围绕一项研究任务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团队;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实施的实际需要来进行概算;具有产品目标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原则上须由企业牵头申报。

  3、已进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首批预备项目库的项目承担单位或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与入库项目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4、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处理。

  5、鼓励相关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的成员单位联合申报。

  四、其他事项

  1、项目推荐书(推荐书格式4月底可从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申报单位可参考"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首批预备项目推荐书先行准备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制封面、平装订)。

  2、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和有关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书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地址:南京市东路39号(西107室)。

  3、推荐书报送截至时间为2012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4、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推荐科技部的项目。我们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推荐书及答辩光盘等材料。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靳朋勃  顾  俊

  联系电话:025-83374203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点击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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