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高我市申报项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及《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须知》,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附件。
二、申报的项目应已取得小试成果,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内容应明确表述中试、转化的主要内容、创新点、技术水平和在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均须由企业牵头。
天津市科委、市财政局将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专家按照申报要求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具体事项:
1、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报须知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通知公告栏。
2、申报材料包括:(1)网上提交电子版;(2)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一式八份。
3、书面材料受理日期:2013年4月1日--2日,9:00—16:00。
4、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二层A区)
5、农村处联系人:王云 王润田 夏正淮 电话:58832987
6、受理单位联系人: 陈杰 电话:58792806(受理时间内有效)
附件1:《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
附件2:《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须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