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5    浏览次数:6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扶持和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基层服务创业,现就2012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支持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分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项目、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项目和科技特派员一般项目。经省、市州、市区县选派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可以申报“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限于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员所服务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或产业协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科技特派员或者科技特派员团队成员。

    3、2012年度省科技特派员扶贫专项资金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过的项目不重复申报;2010年已创建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工作站不再申报。

    二、项目支持条件和要求

    (一)科技特派员创业链

    1、建设区域有优势产业,且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

    2、形成从产业源头抓起的一条龙服务,产业链条规划科学,发展思路清晰,有近、远期发展规划;

    3、有农民群众和农村科技合作组织参与的、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技术支撑的工作团队;

    4、融合以农村党员远教、星火12396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模式;

    5、创业链对本地产业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好。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1、以围绕产业开发由省市县三级共派驻公司、企业、合作社、乡镇村的科技特派员团队(三人以上)。

    2、有明确的产业建设开发内容;有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产业规划。

    3、有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考核制度。

    4、有依托企业或协会、合作社、村委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具备一定的现代办公条件;工作站悬挂标识标牌;站点选址须因地制宜,便于服务。

    5、科技特派员工作有一定的连续性。

    (三)科技特派员一般项目

    1、围绕地方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科技开发或科技推广服务,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科技特派员项目;

    2、科技特派员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方式参与的科技开发项目;

    3、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团队所服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4、科技特派员服务周期长于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的程序与申报指标

    1、申报工作由各市州科技局具体组织,由县市科技局会同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组织申报,经市州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五)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2、2012年度科技特派员专项按指标分配申报,各市州请严格按申报限额组织申报(见附件一)。

    3、项目经费为无偿资助。根据科技经费管理要求,经费开支主要用于新品种引进费、新技术推广费或技术服务培训费用,用于科技特派员为产业发展服务,不能挪作他用。

    四、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湖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表”、“湖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创业链项目申报表”、“湖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申报表”,一式四份(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加盖公章,于5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黄春元

    电    话:0731-88988839

    电子邮箱:ncc@hnst.gov.cn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1:2012年度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doc
附2:湖南省科技特派员常规项目申报表.doc
附3:湖南省科技特派员创业链项目申报表.doc
附4:湖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申报表.doc
附5:2012年度湖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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